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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集合

财务长办公室负责收集所有拖欠大学的余额, 包括拖欠的学杂费, 供应商和选择非学生拖欠帐户.

学杂费收取

拖欠的帐户将准备收集,定义在 俄亥俄州修订法典(131.02国家应收账款收款. 当一个帐户出现拖欠,并且财务司司长办公室认为没有令人满意的付款安排时,就会开始收款. 当:

  • 学生不再被录取,并有余额到期,或
  • 非学生账户的账户余额超过到期90天.

收件过程可视需要而加快或延迟. 大学将采取措施收回欠款.

礼貌的联系人

大学将尽合理努力通知帐户持有人帐户的状态,并可能转介给俄亥俄州总检察长. 此警告将以邮寄托收通知的形式,详细列出到期余额. 所有关于拖欠帐户的书面信件将邮寄到个人档案中最近的活跃地址. 保持newbb电子平台的准确地址是学生的责任.

俄亥俄州总检察长的职位

如果账户持有人没有回应礼貌联系人, 债务将提交给俄亥俄州总检察长,根据俄亥俄州修订法典的要求采取进一步行动. 一旦账户在俄亥俄州总检察长处,款项必须直接支付给他们.

俄亥俄州司法部长
集合执行
30 E. 广泛的圣.14楼
哥伦布市,俄亥俄州43215
1.888.665.5440

收集成本

俄亥俄州总检察长和/或他们的催收机构将向账户持有人评估催收费用和利息. 俄亥俄州总检察长保留聘请法律顾问处理必要的诉讼以追讨债务的权利. 如果提起诉讼,与诉讼相关的所有费用可能会转嫁给账户持有人. 未经大学事先批准,司法部长不得调整或清算任何如此分配的债务. 俄亥俄州总检察长及其指定人员在任何时候都应遵守《 公平债务催收惯例法 以及任何适用的俄亥俄州雕像.